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All rights reserved
鲁ICP备19024540号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0111号
技术支持: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
本报济南讯 近日,我省印发《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中明确,为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,山东未来三年内将实施七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。
七项工程包括百年山东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、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、革命旧址保护展示示范工程、民族民主革命主题文物保护展示工程、革命文物主题展览精品工程、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和红色旅游品牌打造工程。
《意见》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是:到2022年,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,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健全;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“四有”工作落实率100%、重大文物险情排除率100%,可移动革命文物建档完成率100%,各类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率100%;改造升级100个革命主题陈列展览,建设提升100家革命主题博物馆纪念馆,保护提升100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青少年教育基地,打造提升100个红色旅游景点景区。
初审编辑:李润杰 姜晖
责任编辑:吴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