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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设“绿色门槛” 将符合要求的7类企业列入财政优先支持范围

  7月12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“‘抓环保 促发展’百个典型案例”相关情况。记者发布会上了解到,山东在全国率先建立财政涉企资金“绿色门槛”制度,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,将节能、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,符合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等7类企业,列入财政优先支持范围。

  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,近年来,山东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美丽山东建设的部署要求,把支持生态环保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,坚持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双向发力,取得了较好成效。

  2020年以来,省财政统筹资金504.17亿元,推动开展“四减四增”行动,支持打好“蓝天”“碧水”“净土”三大保卫战,实施海洋、湿地、矿山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,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,支持节能减排,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落实。

  其中,山东持续深化财政机制创新。一是建立健全“1+8”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,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返还、节能减排奖惩和空气、水、森林、海洋等生态补偿,推动实现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,通过将环境治理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,激励引导各地落实生态环保责任。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财政涉企资金“绿色门槛”制度,按照与绿色发展的相关性,将节能、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,符合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等7类企业,列入财政优先支持范围;将节能、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,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6类企业,确定为财政不予支持范围,引导企业走高质量、低污染的绿色发展之路。三是建立生态文明强县财政激励机制,出台对“环保管家”“环境医院”、农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、整体清洁生产集群审核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奖补政策,助推生态环保事业良性发展。

初审编辑:李润杰 姜晖

责任编辑:吴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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