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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直集中统管车辆分片驻守保障点
近年来,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存在管理分散、效能不高等问题,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,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借鉴外省经验,不断创新工作思路,研究探索新方法新路径,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。
成立管理机构,明确管理体制机制。在省机关事务局所属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中心(以下简称“保障中心”)下设车辆保障组,明确工作职责,配备专门工作人员,具体承担集中车辆的统一管理、统筹调度,以及驾驶员的管理等工作,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统一管理、分类保障、统筹使用、优质高效的公务出行保障新模式。
科学选定车辆停放点,因地制宜分片保障。对省直机关相对集中的办公区,派驻片区保障车队进行保障。2023年在省纪委监委机关、省政府办公厅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办公区设置3个片区保障车队,对集中车辆统一进行调度使用。目前,首批86辆集中统管车辆、30名驾驶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全部到位。明后两年,根据省直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实际,再派驻一定数量的片区保障车队。分片驻守保障停车场及驾驶员值守地点,由省机关事务局根据部门单位用车情况,综合考量,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解决。
收缴统管车辆,优化车辆资源配置。将省直机关除必须保留在本部门单位各自调度使用的车辆外,其他车辆分3年3批完成集中统一管理。2023年,先行收缴省直部门单位部分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试点,积累经验,打牢基础,稳步推进,在整个省直机关内部逐步形成统一调度、统筹使用“一张网”。
严把经费预算,严控运维费用支出。按照“钱随事走”的原则,集中统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(含租赁费用和驾驶人员费用)统一纳入保障中心预算管理,不再通过原单位列支。车辆保障有关人员、工作等经费纳入保障中心预算,集中管理车辆更新经费由省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。经初步测算,省直机关集中统管工作完成后,每年比统管前可节约资金3500万元。
公开择优选配,合理确定驾驶人员数量。按照公开平等、竞争择优的原则,从社会招标驾驶服务外包企业,由外包企业提供驾驶人员。在驾驶员数量的配备上,综合考量车辆使用率,打破1台车辆配备1名驾驶员的模式,合理确定多台车辆配备1名驾驶员的方式,有效压减驾驶人员费用。
健全完善制度,建立长效工作机制。按照“边实践边探索、边建设边完善”的要求,有效借鉴外省及省内有关经验做法,不断健全完善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制度,制定平台车辆调度、使用、处置和监督,以及车辆使用运维费用结算等规定,形成平台统管车辆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机制。(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)
初审编辑:李润杰 姜晖
责任编辑:杜思锦